一、培养目标
立足于新闻传播学的内在规律,着眼于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未来前景,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、广博的文化知识、敏锐的社会观察力、宽阔的国际视野和娴熟的专业技能,能够在广播电视机构以及其他传媒、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采访、报道、拍摄、编辑、主持、策划、管理等工作的广播电视高级应用型人才。
二、业务培养要求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新闻学、传播学以及广播电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。接受广播电视新闻采、写、编、评等方面的基本训练,掌握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基本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. 掌握新闻学、传播学以及广播电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;
2. 熟悉与新闻传播有关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与伦理知识;
3. 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协作能力,掌握广播电视传播的方法,具备采访、写作、摄录、编辑评论、现场报道与主持、节目策划等专业能力,熟悉广播电视节目的采制技术;
4. 具有良好的新闻敏感和视听语言表达能力,包括口语表达能力、镜前表现能力、声画制作等方面的能力;
5. 具有良好的外语应用能力和使用传播技术的能力,熟悉新媒体传播业务了解世界广播电视发展动态,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意识;
6. 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,熟悉文献检索、数据库应用等基本方法,掌握基础的调查研究方法。
三、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
主干学科:新闻传播学
学士学位核心课程:传播学、广播电视新闻学概论、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报道、中外新闻传播史、新闻编辑学、摄影基础、电视摄像、电视编辑与节目制作、新闻道德与法规。
四、修学年限
四年
五、学位授予
文学学士
六、毕业合格标准
(一)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身体素质,符合学校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;
(二)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,达到本专业要求的178学分准予毕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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